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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公安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0-02-11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常德市公安局统一安排,20102-11月底对全市公安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治理重点: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为非法定警车使用机关领用警牌的;

5、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6、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7、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9、违规改变警车用途的;

10、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11、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12、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13、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开道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违法扣留、扣押的;

2、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三、其他违规车辆方面

1、仍在使用的湘O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

2、民警使用不能提供合法购车证明的车牌、无证车辆或套牌、套证车辆或假牌、假证车辆的;

3、民警使用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等的;

4、民警使用涉嫌非法买卖的盗抢、诈骗车辆的;

5、民警其他非法使用违规车辆的情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公安民警在警车涉案车辆方面的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0736-7958084

 

 

常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

OO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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