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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一把火,烧掉了他的美好青春

发布日期:2010-03-02访问次数: 字号:[ ]


  2010214日,即农历新年正月初一晚上,汉寿县某大型宾馆内灯火辉煌,宾馆内客房爆满,娱乐城歌舞升平,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庆当中。晚上8时许,宾馆三楼的多功能会议厅旁边的杂物间突然冒出熊熊火焰,大火随即吞没旁边的会议厅。经消防大队紧急扑救,最终阻止了火灾的蔓延,由于疏救及时,宾馆客房内的旅客无一伤亡,但大火导致杂物间所有物品烧毁,并将临近的多功能会议厅包房烧坏,损失价值10万余元。经消防大队检查火灾现场,怀疑是有人故意放火。

刑警速破案,放火人竟是宾馆员工

    2010214日晚22时许,宾馆保安刘某将此案报案至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虽然时值春节,正是万家团圆、欢聚一堂的时刻,但县公安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副局长罗立杰、刑警大队长刘纯亲自带领刑警大队民警,放弃了陪伴家人的时间,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与调查访问,将此案立为放火案进行侦查,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胡吉华带领中队民警负责此案侦破工作,春节休假期间,办案民警们连续几天在宾馆内外调查,终于呈现一个有重大可疑的作案嫌疑对象杨威(男,199212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430722199212230017,住址:汉寿县围堤湖白鹤洲村二组),杨曾是宾馆员工,现因工作失职已被宾馆辞退,不知去向,此人爱好上网,经常出入各类网吧,侦查员迅速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布控,直到2010223日(农历正月初十)下午4时许,办案民警蹲点守候一整天,终于在一网吧将正准备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杨威抓获归案。刑警大队长刘纯、副大队长胡吉华、侦查员姚健、詹臻等连夜对杨进行突审,杨交代了放火作案的全部经过。

不满被辞退,心胸狭窄点燃报复火苗

    刚满17岁的杨威年仅3岁时,父母就离异了,年幼的他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缺少父母的疼爱,上学没多久就辍学在家,在网吧里泡大的,因爷爷奶奶对孙子的溺爱,使杨威变得很自私,心胸狭窄,做事不专心,个性散漫、无知。2009年,其爷爷好不容易找人将他介绍到汉寿县某宾馆工作,在宾馆的大厅当门童,工作也不累,但需要专心认真,可是杨威才干了几天,就经常不坚守岗位,到其他岗位上串岗,与其他职员嘻戏,在受到几次批评教育后,杨威仍死性不改,终被宾馆辞退。辞退后的日子里,杨威整日沉浸在网吧里上网,连大年三十也是一个人在网吧里度过的。

    2010214日晚8时许,杨威因不满年前被宾馆辞退,遂窜至该宾馆三楼多功能会议厅旁边的杂物间,将杂物间门打开后进入,故意将一根点燃的烟头丢到堆在门右边地毯上,引起大火,将杂物间烧毁,多功能会议厅烧坏。

    现犯罪嫌疑人杨威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刚刚开始的美好青春将在悔恨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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