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单位概况 | 领导班子 | 机构设置 | 案件追踪 | 新闻发布 | 办事指南 | 法律法规 | 警方提示 | 表格下载
常德市公安局文件
常公通〔2011〕119号
常德市公安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及《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二》的
通 知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实施。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支队联系。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试行)》的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安 行政处罚 基准 通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
常德市公安局警令部 2011年11月23日印发
2008 — 2009 版权所有 :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转载 主 办: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 E-mail:szgw6313@163.com 电 话:0736—7958000 7958062 地 址:常德市城北建设西路68号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