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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开展“山鹰二号”行动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情况

2007724日中午12时,公安部在广东省深圳市麒麟山庄贵宾楼B区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获重大跨国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陆红燕主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吴培根、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徐文海、美国联邦调查局驻北京办公室法务专员韩德士(Steven E. Hendershot)作现场发布。

2006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力度,积极完善新的打击策略,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措施,探索形成了打击惩治犯罪、内部基础工作、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配合、与企业协调沟通、社会教育以及国际执法合作等六个方面协调统一的工作格局,在知识产权刑事执法领域树立了中国公安机关的崭新形象。

    ——开展“山鹰二号”行动,不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20063月,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2005年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32个省级和大部分地市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协调领导机制,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监察等部门周密部署,协同配合,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给予严厉打击。据统计,截至200612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775起,涉案金额2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698人。与2005年同期相比,立案数、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上升30%31%11%2007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假冒盗版等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和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

    ——实施新的执法策略,实现刑事保护职能的重大转变

    面对产业化、全球化、隐蔽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中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认识、更新理念,探索制定了“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执法策略,将刑事打击重点定位在假冒盗版活动的犯罪头目和骨干分子,集中力量摧毁其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和整个网络。在新的理念和策略的带动下,公安机关不断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实现从“抄查”到“侦查”、从“被动等案”向“主动找案”的巨大转变,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影响恶劣、案值较大的犯罪案件,摧毁了一大批跨国跨地区的犯罪集团和网络。2006年以来,公安部先后对126起大要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现已全部告破。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假冒盗版的犯罪活动。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搜集涉网情报线索1万多条,侦破涉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5起。例如,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等地公安机关从一条网上售假情报线索入手,扩线深挖,历经5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金某、汪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达菲”等药品的跨国犯罪案件,查获假冒药品及原料40余吨。

    二是重点铲除跨地区跨国的犯罪组织网络。公安部部署广西公安机关破获许某等人假冒“青蒿琥酯片”药品案件,并联合国际刑警组织总部、缅甸警方对其跨国犯罪网络予以打击。四川、广东省公安机关经过近一年的侦查,一举摧毁一个涉及516市的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生产设备25台(套),案值5000余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盗版犯罪案件。公安部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部署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天天行动”等专项行动,破获盗版犯罪案件3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9名,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14条。20069月,广东省公安机关经过长期布控侦查,在深圳市查获一处盗版光盘仓库,缴获盗版光盘490万张,案值1000万元。

    四是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各地对食品药品市场、农资市场等开展了数以万次的联合清查,清理了一大批假冒、劣质、盗版商品,有力地打击了侵权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20077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高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狂犬疫苗、人血白蛋白等药品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摧毁生产窝点2处,收缴假药近3万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完善衔接配合机制,实现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2006年,公安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海关、工商、版权部门建立以情报为主导的线索通报机制,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配合。鉴于此前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移送滞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上述一系列规定摆脱了行政执法机关事后移送的固有模式,变“事后移送、被动受案”为“事先线索通报、会商打击方案”,建立了重大线索的立即通报制度,形成了公安机关“主动侦查”与行政执法机关“阵地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强化公安机关的主动进攻和侦查破案职能。2006年,各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达到679起,较2005年增长了23%20063月,广东黄埔海关先后在香港某公司的保税仓内查获大量假冒、拼装、翻新手机,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广州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查获制假工具90余台(套)、假冒“摩托罗拉”等品牌手机近2万台。经法院审理,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此案是多年来公安机关与海关成功合作的第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显示了新的衔接配合机制的优势和作用。

    ——加强沟通协调,构建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公安机关将加强与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协调作为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建立警企联系机制,充分发挥预警防范职能,维护和促进自主创新。2002年以来,公安部已会同中国外商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举办了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形成了公安机关与企业权利人、国外执法机构进行有效交流、沟通、探讨、促进的良性机制。“山鹰二号”行动期间,河北、湖北公安机关实行经侦民警与辖区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制度,对辖区内的知名企业进行走访和摸底,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天津、山东公安机关通过建立本地著名商标企业和全国驰名商标企业档案等形式,对本地重点品牌企业实行挂牌服务,提升企业的自我防范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积极筹建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形成公安机关与权利人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绿色通道和稳固平台。

    ——以教育促保护,预防和减少侵权犯罪

    巨大的侵权商品消费市场,消费者知识产权意识的淡漠,是诱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把侵权者送上法庭,更需要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中国公安机关注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觉抵制假冒盗版商品。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民警走出机关大院、走入街头社区,与普通百姓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巨大危害,同时利用2006200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关心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例如,甘肃公安机关为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了未成年人拒绝使用盗版、拒绝阅读非法出版物的签字仪式。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亲自参加群众接访,通过解答、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20064月,公安部会同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举办“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设立公安机关专门展区,温家宝、吴仪、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参观了展览。各地公安机关同时在当地举办展览,起到了“教育群众、杜绝假冒”的良好效果。

    ——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中的教育培训、情报信息、办案协作机制等基层基础工作。在教育培训上,2006年至20076月,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多次组织面向一线指挥员、侦查员的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先后派员赴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组织各地业务骨干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指导各地办案工作。各地公安民警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政策、理论和法律的学习,提高了执法水平。在情报信息上,大力加强人力情报、技术情报和计算机信息情报建设,着力提高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交流、应用能力,初步建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利用情报破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2006年以来,北京等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对外公开了24小时热线电话和网上案件线索举报“绿色通道”,延伸了情报工作的触角,扩大了情报来源。在办案协作上,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与国内外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办案协作制度,逐步总结形成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共同应对国际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挑战

    针对假冒盗版犯罪活动在世界各国猖獗泛滥这一国际化问题,中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与合作,严厉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2004年,中美开展“春天”行动,缉捕跨国销售盗版光盘的美籍犯罪嫌疑人Guthrie(顾然地);2005年,中美开展“越洋行动”,摧毁涉及11个国家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20073月,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司法机构正式建立了中美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共同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国际执法合作,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对于中国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国内外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收到各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感谢信、牌匾等30余次,被誉为“打假尖兵”、“维权先锋”。20076月,全球反假冒机构授予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全球反假冒年度政府机构高度嘉勉奖”,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成就的认可。2007713日,公安部政治部决定,对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29个集体、60名民警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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