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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湖南省常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8元/本;内页2元/张、首页3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
 办理流程

    更改姓名:18周岁以下公民由其父母双方书面申请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由本人申请办理,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变更民族:须提供市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批件、本人书面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日期: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和本人书面申请,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地: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当场办理。
    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持有权部门颁发的证件,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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