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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常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8元/本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
 办理流程

    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需对方出具未上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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