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书》等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需对方出具未上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