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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事指南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受理部门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管科

咨询单位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管科

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三十日内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办理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节;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章;

 

办理收费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收费依据

湘价费字(200512

办理流程

审核材料→预约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准考证明》→科目二、三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监督电话

07367898380789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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