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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变更业务办事指南

 

受理条件

1、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4、非免检车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拓印膜。

受理部门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科

咨询单位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科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一条

办理收费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5]12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岗】确认、录入→【牌证岗】打印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发放→【档案岗】归档

监督电话

0736789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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