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停驶的,还应当交回号牌和行驶证。
受理部门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科
咨询单位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办理收费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5]12号
办理流程
【牌证岗】录入→【档案岗】归档
监督电话
0736-789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