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交警留存联原件);2、交验机动车,进行唯一性确认;3、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拓印膜。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受理部门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科
咨询单位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办理收费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5]12号
办理流程
【牌证岗】录入、查询违章未处理记录、打印合格标志和行驶证副本、发放→【档案岗】归档
监督电话
0736-789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