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日下午,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收到一封从河南省平顶山市邮寄来的感谢信与一面“人民公仆、为民解难”的锦旗。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小曹村村民樊福玉亲自用红纸书写了一封一千余字的感谢信以表达对津市刑警帮助其找到女儿的感激之情。 2008年5月18日,樊福玉来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女儿在宝丰职高填报志愿后,被人拐骗到湖南,现在可能在津市的一个舞厅里,请求公安救助。刑侦大队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即与治安大队民警一道带着樊福玉去有关场所找寻,得知该女儿目前已被转移到岳阳汨罗。虽然樊福玉的女儿已不在津市,但是民警们没有放弃工作,通过有关渠道与汨罗取得联系,找到该女儿所在场所为汨罗的一个舞厅,并通过多方面工作与汨罗舞厅老板交涉,让樊福玉的女儿回家。5月20日早上四点钟,樊福玉的女儿顺利坐上了回家的火车。当天早上六时许,刑侦大队长周峰特意打电话给樊福玉,确定其女儿回家的情况,使樊福玉全家感动万分,后寄来感谢信与锦旗以表达全家对津市民警的谢意。